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武汉法律咨询 > 武汉征地拆迁法律咨询 > 农村五保户,死后是否有宅基地?

农村五保户,死后是否有宅基地?

邱** 湖北-武汉 征地拆迁咨询 2021.05.29 09:36:23 313人阅读

农村五保户,死后是否有宅基地?

其他人都在看:
武汉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武汉征地拆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农村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是不能继承的,当事人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建筑物部份。 二,请看相关规定:
1,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
2,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
3,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而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

2021-05-29 09:38:23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农村五保户死后宅基地的继承问题问题解答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继承法意见”)对“五保户”的财产继承是这样规定的: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一般,在未签订扶养协议以及“五保户”本人未留有遗嘱的情况下,作为其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至于什么是遗产,我国继承法第3条作出了这样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至于何为“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继承法意见则作了进一步更为明确的解释,它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可见,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若不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则不能称之为遗产。显然,宅基地不属于上述遗产的范围。此外,从宅基地的性质来看,农村居民拥有的宅基地只是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而不是宅基地的土地所有权,其土地所有权仍属集体所有,且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具有严格的人身依附性,集体组织提供宅基地给其村民是为解决其本人以及其同住亲属的基本居住之需,当其本人以及其同住亲属死亡且该宅基地上的房屋已不存在时,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自然消灭。有一种极端情况需要注意,即五保户本人已死亡,生前也无同住亲属时,宅基地上的房屋也已全部倒塌,依照“地随房走”的原则,故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已归于消灭,也就是说此种情形中,五保户本人死后单纯留下的宅基地不属于其遗产范围。并且,我国土管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如果允许宅基地被继承,则显然违背了法律的这一强制性规定。因此,即使是五保户的法定继承人也无权要求继承该宅基地的。但如果五保户的房屋没有倒塌,则继承人完全有权在继承房产时一起继承宅基地。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继承法意见”)对“五保户”的财产继承是这样规定的: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一般,在未签订扶养协议以及“五保户”本人未留有遗嘱的情况下,作为其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至于什么是遗产,我国继承法第3条作出了这样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至于何为“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继承法意见则作了进一步更为明确的解释,它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可见,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若不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则不能称之为遗产。显然,宅基地不属于上述遗产的范围。此外,从宅基地的性质来看,农村居民拥有的宅基地只是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而不是宅基地的土地所有权,其土地所有权仍属集体所有,且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具有严格的人身依附性,集体组织提供宅基地给其村民是为解决其本人以及其同住亲属的基本居住之需,当其本人以及其同住亲属死亡且该宅基地上的房屋已不存在时,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自然消灭。有一种极端情况需要注意,即五保户本人已死亡,生前也无同住亲属时,宅基地上的房屋也已全部倒塌,依照“地随房走”的原则,故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已归于消灭,也就是说此种情形中,五保户本人死后单纯留下的宅基地不属于其遗产范围。并且,我国土管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如果允许宅基地被继承,则显然违背了法律的这一强制性规定。因此,即使是五保户的法定继承人也无权要求继承该宅基地的。但如果五保户的房屋没有倒塌,则继承人完全有权在继承房产时一起继承宅基地。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农村宅基地可以过户给儿子吗

    专业解答农村宅基地无法直接过户至其子女手中。究其原因在于,宅基地乃集体或国家所拥有之物产。仅有在宅基地之上构建的建筑物方能进行转让或租赁给特定个体。依照现行法规,凡涉及到出售或租赁宅基地房屋之行为,当事人将被禁止再次向有关部门申请新的宅基地使用权。

    2024.10.18 1111阅读
  • 户口不在农村,宅基地能确权吗

    专业解答事实上,如果持有的宅基地使用证书为您所有,并且房屋仍然完好无损,那么您完全有权要求确权。否则,宅基地将由集体收回。

    2024.10.16 1636阅读
  • 农村宅基地孩子的户口和父母不一起能继承吗

    专业解答在家庭进行分户之后,子女仍然具有继承其父母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虽然分户可能会对子女的继承方式产生影响,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子女失去了继承权,因为继承权属于他们的法定权利。更为重要的是,子女通常是父母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这个概念包括配偶、父母以及子女自己。当涉及到遗产继承时,除非有遗嘱存在,否则将遵循所谓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制度,由这些人来继承遗产。

    2024.10.16 1774阅读
  • 农村宅基地一宅多户怎么办

    专业解答农村宅基地存在一宅多户现象如何解决针对农村地区出现的“一宅多户”问题,我们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首先,按照相关法规办理“分户手续”。

    2024.10.16 1718阅读
  • 农村宅基地能不能赠予已经有宅基地住户

    专业解答宅基地的使用权在农村领域中是可以进行赠与的。首先,根据现行法规,每一位农村村民只有一次取得宅基地的机会,且他们在将原有的宅基地出售、租赁或赠送之后,再行申请新的宅基地时,相关部门将会拒绝批准。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宅基地是可以进行赠与的。其次,虽然农民有权使用农村宅基地,但并无实际意义上的所有权,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无论是赠予或是继承,皆无法直接转让所有权,而仅能转移宅基地之上的建筑物而已。

    2024.10.16 1106阅读
  • 农村一户两个宅基地怎么办

    2025.04.01 1380阅读
  • 子女不是农村户口,父辈的宅基地真的无法继承吗

    律师解析 非农村户口的子女继承了父母的房子,却不能依法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的所有权。《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025.02.25 1199阅读
  • 农村分户后怎样申请宅基地

    律师解析 申请宅基地的流程: 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 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进行讨论;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 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2025.02.24 955阅读
  • 农村宅基地父亲去世怎么过户

    2025.02.23 1402阅读
  • 农村户口迁出后宅基地如何处理?

    2025.02.22 1155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