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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了,暂监外执行的,可以不

何* 吉林-白山 行政诉讼咨询 2021.05.28 18:41:23 446人阅读

怀孕了,暂监外执行的,可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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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不可以工作。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  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  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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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8 18:42: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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