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攀枝花法律咨询 > 攀枝花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父亲去世母亲去世,房产继承问题

父亲去世母亲去世,房产继承问题

向** 四川-攀枝花 婚姻家庭咨询 2021.05.28 13:36:20 464人阅读

父亲去世母亲去世,房产继承问题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攀枝花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攀枝花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您好,针对您的父亲再婚,父亲去世继母的赡养问题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形成照顾、抚养、教育等继子女应赡养继父母,如果没有尽到这个义务,可以不赡养。根据法律规定,他们之间只是一种因为生父(母)与继母(父)的结婚而产生的亲属关系姻亲关系。有可能继子女从小不与继父母生活在一起,那就不存在被抚养的关系。那么,从法律上分析,他们也就没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关键是法律规定只有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才有赡养义务。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是不是这间房子要分给这个继母一半呢父亲在早几年过世了(母亲也在更早前都去世了)其实我老公还是不想无端端让外人侵占自己父母的财产,我要办理房产证的姓名的继承,如果有,因父亲不在,忘记说了,现在继母自从父亲死后就无一起生活了,她们是分得多少呢,但一查户口,到临终也都一直照顾父亲,她在别处生活,直到现在,至今没有生活在一起已有6-7年了,父亲以前在单位买下的一套房子要征地拆迁,继母也和父亲一起住了7到8年,当时父亲没明确给子女说明和继母结了婚,父亲过世前几年和一个阿姨结婚了,成为了我和妹妹的继母,现在这房子征地拆迁的事越来越紧了,只是口头说了几句这房子是留给我的,他爸爸没有在财产上做过公证,过世前也没有书面立下遗嘱,因为还有另外两间房子的,我和妹妹也不可能跟这个继母再相处下去了,但压根我和妹妹不太认可这个继母,继母还有一个女儿的,我妹妹答应放弃这间房子的继承权,原来父亲早已和继母结了婚的,现在这样,所以想你们给我一个尽快的答复,现在就只有继母了,继母和她女儿有没有权利分得这间房子的继承权呢

《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则父亲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分割遗产时,首先应当先将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母亲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清偿的债务,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清偿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