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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材罪?

谢** 四川-南充 医疗纠纷咨询 2021.05.26 11:36:34 485人阅读

什么是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材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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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其中情节特别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律图网相关律师,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为你解决问题。

2021-05-26 11:37:34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收医疗器械回扣可能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向谁报案
这一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立案侦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公安机关都可以管辖。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的公安机关也可以管辖。
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以及网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以及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管辖。行驶中的交通工具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由交通工具最初停靠地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交通工具始发地、途经地、到达地公安机关也可以管辖。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不合格医疗器材?
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手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的辅助作用;其使用旨在达到下列预期目的:
(一)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缓解;
(二)对损伤或者残疾的诊断、治疗、监护、缓解、补偿;
(三)对解剖或者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调节;
(四)妊娠控制。
不合格医疗器材就是不能达到医疗质量或者保证的产品。
医疗器械行业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知识密集、资金密集型的高技术产业,进入门槛较高。目前中国医疗机构的整体医疗装备水平还很低,在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器械和设备中,有15%左右是20世纪70年代前后的产品,有60%是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的产品,它们更新换代的过程又是一个需求释放的过程,将会保证未来10年甚至更长一段时间中国医疗器械市场的快速增长。目前,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同发达国家相比虽然存在差距,但是中国医疗器械的发展速度令世界都为之侧目。
二、生产销售不合格医疗器材怎么处罚
处罚的力度由所生产的规模和不合格产品造成的后果而定,一般来说是警告和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和违法所得。
法条链接:
《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生产医疗器械,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行业标准。”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不符合医疗器械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和违法所得。
《产品质量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监督抽查的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依据本法第五章的有关规定处罚”。参照《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有严重问题是指:
(1)产品质量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对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应按照《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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