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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甘南市农民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母** 河南-焦作 劳动纠纷咨询 2021.05.24 18:13:03 452人阅读

甘肃省甘南市农民工工伤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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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有哪些农民工工伤死亡赔偿的标准在每个地方不一样,和他有没有需要抚养的人也有很大关系。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农民工工伤死亡赔偿各地标准不一样,和他有没有需要抚养的人也有很大关系。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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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4 18:15:03 回复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产假180天。
法律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天。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18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30天。
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其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

1、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产假180天。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天。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18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30天。
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其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

公积金异地买房可以贷款。但是要满足如下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以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2、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者第2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能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
4、职工须持有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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