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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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原则上不可以的,应当由夫妻一方和子先继承。【法律依据】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您好,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死亡,子女怎样继承。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包括婚内通过继承或赠与方式取得财产。
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依据法定继承取得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未来在双方离婚时该部分财产需要进行分割。
同时,《婚姻法》对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范围也作了规定,包括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财产;也就是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自己的遗产只留给自己子女个人所有,这种情况下所继承遗产属于个人所有,未来夫妻双方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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