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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导致工伤双重双重赔偿怎么办

邓* 山西-大同 交通事故咨询 2021.05.24 07:16:08 459人阅读

交通事故导致工伤双重双重赔偿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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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交通事故导致工伤双重双重赔偿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交通事故的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2021-05-24 07:18:08 回复

在上下班途中,因发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 此时,一方面由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使受害人与行为人之间形成了侵权民事法律关系另一方面,劳动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主张工伤赔偿的同时可否依据相应的民事法律法规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对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常发生争议,法律未给予明确规定,各地的做法也大相径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中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不过就很多地区而言,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 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

1.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第一款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该条 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 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 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该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赔偿,如果所受人身损害系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所致,劳动者同时还有权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2.请先申请工伤认定并评定伤残等级。然后可以人身损害为由侵权人。 3.人身损害赔偿的可要求: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因伤残造成的收入损失、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抚慰金,律师代理费等。(医疗费因以在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中无法提供相关票据所以不在重复主张医疗费)具体应按伤残等级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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