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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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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父母的房屋,女儿可以继承吗?

苏** 湖南-长沙 婚姻家庭咨询 2021.05.22 12:09:07 420人阅读

农村父母的房屋,女儿可以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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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宅基地上的建筑物使用权可以继承,农村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是不能继承的。二,农村的房屋赠与问题:可以和房子的所有人签订协议,协议内容可以涉及到赠与,要所有房子的法定继承人全部在场,协议必须要双方签字还需要无血缘关系的见证人。这样的协议是受到法律效力的。当然,最妥当的做法,还是去做个赠与协议的公证手续。
1,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
2,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
3,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而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2021-05-22 12:11:07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我国目前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依据法律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具备福利性质,因此一般来讲土地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如果是当地的本集体组织的农民,继承的房屋自然坍塌,或人为扒倒,在符合一户只拥有一处宅基地,且不超过规定的宅基地的使用面积的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这块房下的宅基地翻盖房屋。

1、农村房子女儿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对于父母遗产的继承女儿和儿子享有同样的权利,都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所以女儿当然对作为父母遗产的房子有继承权。
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我国目前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依据法律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具备福利性质,因此一般来讲土地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如果是当地的本集体组织的农民,继承的房屋自然坍塌,或人为扒倒,在符合一户只拥有一处宅基地,且不超过规定的宅基地的使用面积的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这块房下的宅基地翻盖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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