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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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在婚姻登记部门协议离婚;二是到人民离婚。 通常来讲,协议离婚是最经济最快捷的方式。夫妻双方对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的问题,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即可办理离婚手续。 但是,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向人民。在诉讼、离婚中如何才能尽快解除婚姻关系呢,司法实践中往往采取以下两个技巧:
一、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仅对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要求先判决解除婚姻关系,至于财产分割另行解决,以便实现尽快离婚的目的。
二、充分利用诉前调解,在法官主持,律师参与下,尽量促成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由出具离婚调解书,实现快速离婚的目的。
解答如下, 离婚就两种方式,一种是夫妻二人合意离婚,就是夫妻双方有协议,协议将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分割、子女抚养的问题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一般情况一天就办理完,这样最快最方便。第二种方法是直接向离婚,向被告所在地的或被告经常居住地的离婚。实在双方协商不到一块,可以让判决,尽力寻找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对方存在吸毒、赌博、有家庭暴力、虐待等情形,一般会判决离婚的。如有其它感情破裂的证据也会判决离婚。如感情没有真正破裂,判决不离婚。等六个月后,请律师再行,一般会判离。想快速离婚,必须了解双方的真实想法,如果对方不想离婚,要了解对方不离婚的理由,对于不同的情形采取不同的方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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