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13056237887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膽养费用。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依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共同负担赡养费用。经济条件较好的子女应当自觉、主动地承担较大的责任。赡养人之间也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的同意,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继承和赡养义务之间有必然联系,赡养义务是合法继承的前提。
无遗嘱,那就是法定继承,第一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那么,无配偶情况下。继承人为三子三女,其中大女儿死亡,大女儿的小孩产生代位继承。一共6位继承人。因二女和外孙没有尽赡养义务,遗产分配时可以少分。因为二女与外孙并没有出遗弃、虐待、故意杀害等行为,而且老人生前只要求儿子赡养,并非二女和外孙故意不扶养,所以还是要分的。只是分的少罢了。《继承法》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有赡养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因此,女儿赡养父母的义务并不随着女儿出嫁而改变。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