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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逃逸人拒赔偿,怎么办

王*** 广西-桂林 交通事故咨询 2021.05.21 06:46:39 488人阅读

肇事逃逸逃逸人拒赔偿,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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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肇事逃逸逃逸人拒赔偿,怎么办”的解答如下:

1、根据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因此你朋友基本全责,除非证明对方也有过错。如果你朋友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就构成交通肇事罪。
2、如果是当场死亡,死亡后逃逸,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不是当场死亡是因逃逸使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助属于逃逸致人死亡,就要判处7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是逃逸致人死亡还是当场死亡,需要进行调查、鉴定。这一点非常重要。
4、当然自首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5、还要附带民事赔偿。
6、尽快找律师会见、调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积极处理赔偿事宜、提供法律辩护,争取从轻、减轻处罚、判缓刑。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2021-05-21 06:48:39 回复

您好,关于肇事逃逸交强险拒赔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你好,肇事逃逸交强险保险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您好,关于肇事逃逸交强险拒赔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你好,肇事逃逸交强险保险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目前从事高风险职业的人越来越多,责任保险分散了他们的职业风险,不乱了社会秩序。为充分施展责任保险的社会效用,法律要求保险公司应在保单中公道确定自己的权利义务,不能以笼统的商定扩大责任免除的范围。否则,根据《保险法》解释保险合同的原则,将作出不利于保险人的解释。
交通肇事逃逸是否可以拒赔
第三者责任险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给第三方造成的责任所承担的风险。从形式上看,是由保险公司补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经济责任。但从这一险种的开办目的上看,保障的却是因被保险人的责任而受到损失的第三人,使其不至于因责任人没有了债能力而在受到损害之后得不到赔偿。因为这一险种涉及多方利益,法律要求当事人应当遵循老实信用、公平公道的原则来设定彼此的权利义务。就本案而言,王某肇事逃逸严峻违背了道路交通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应当受到一定的惩罚,但并不丧失自己在保险合同中的权利,王某与保险公司的权利义务仍应依据保单和合同法加以确定。保险公司在保单中笼统地将肇事逃逸列为免责事由,没有声名详细情况,只能解释为当事人的逃逸行为客观上加重了保险人的合同义务时,保险公司才能免责。否则,假如答应保险公司一概拒赔,无形中便扩大了责任免除的范围,违背了合同法权利义务相平衡的原则。本案中结合案情,对保单条款作出详细地解释,较好地平衡了各方当事人的利益。
【案例】
王某系挂靠于某运输公司的个体司机,驾驶中型货车从事长途运输业务。2002年初,王某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责任限额为5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同年3月,王某驾车撞上了停靠于路边的一辆小货车。事故发生后,王某企图驾车逃逸,但驶出不远便被交警截获。交警拘留收禁了王某及事故车辆,并对现场进行了查勘。王某看到要承担责任,便向保险公司报了案,保险公司也派人赶到了现场。两周之后,交警部分作出处理:事故发生后王某驾车逃逸,严峻违背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应承担本案全部责任,被撞小货车修理费20000元,并处罚款 1000元,吊销驾驶执照。
分析
经审理以为,王某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保险合同正当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王某因为过失导致事故发生,并承担了相应的经济责任,构成第三者责任险项下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应当予以赔偿。第三者责任险保单“责任免责”中笼统地划定了“肇事逃逸”一项,保险公司能否据此免责,不能一概而论,须结合个案作详细分析。就本案而言,王某肇事后有逃逸行为,但未实施完毕即被交警截获,其行为没有造成事故损失的扩大,也没有影响保险公司对现场的勘察或加重保险公司的义务。根据权利义务相平衡的原则,保险公司不能一概拒赔,王某承担的 20000元赔偿金,应由保险公司予以补偿。
接到上述处理决定后,王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以为本案属于第三者责任险项下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应当补偿自己对被撞车辆所承担的赔款。保险公司以为,王某驾驶过程中因为过失导致撞车事件的发生,并因此承担了一定的赔偿责任,属于保险事故;但是,王某在肇事之后有逃逸行为,“肇事逃逸”构成保单划定的免责事由,保险公司可以免除赔偿责任。因此,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应由王某自行承担。经由多次交涉双方未能达成一致,王某向提起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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