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车辆可进行贬值损失鉴定一般情况下,车辆被撞后,即便经过修理,也不可能使车辆在操纵性、舒适性、安全性完全恢复到被撞以前的状态,所以,车辆被撞后,经过修理,大都会产生贬值损失。但贬值损失的大小,与车辆的购买年限、使用情况、车辆自身价值、车辆损坏程度等因素有着直接的关系,一般而言,使用时间较短的车辆,价值较昂贵的车辆在被撞后的贬值损失可能会比其他车辆,更明显。而对于购买时间较长、使用强度较大的车辆,碰撞不太严重的车辆,可能也会产生贬值损失,但该贬值损失相对较小,甚至有时微乎其微,再主张车辆贬值损失,意义不大。一般而言,对于下列车辆,在修复后,可主张车辆贬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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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刚出厂的全新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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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购买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或成新率在八成以上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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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损坏严重的车辆。
二、车辆贬值损失鉴定期限申请车辆贬值损失鉴定的,一般是在车辆修理完毕后,根据车辆的修复情况来进行鉴定的。一旦发生车辆贬值损失争议的,建议当事人不要在前,自行委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贬值损失鉴定。因为,对于单方委托的鉴定结论,在诉讼中,对方当事人很可能不予承认,而要求重新委托鉴定。所以,最好在到后,由委托鉴定机构鉴定。
民法中的赔偿实际上是具有填补损害的功能,也就是将损害恢复到物件原有的功能、价值等,无法恢复的,则应对相关损失予以折价赔偿、补偿等。而车辆贬值损失是客观存在的,是受损车主的直接损失,受损车主提出索赔请求是合理的,支持其请求既合情,也合法。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损坏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目前在保险行业还没有把车辆贬值损失纳入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因此,目前要求赔偿车辆贬值损失也只能向肇事者提出。随着人们越来越关注自身权益的维护,而法律对当事人的权利保护也将越来越细化,财产损害赔偿的内容也必将随之延伸和更加完善。
解答如下, 生称,车辆投保人被他人索赔事故中车辆贬值损失的,保险公司视其为事故的间接损失,保险公司只负责赔偿事故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而这也是保险行业业内的共识。A说,车辆贬值损失的索赔问题也是近几年才出现的,这一问题目前并不普遍。不过随着人们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车辆贬值损失的索赔案件日后势必增加,估计到时各保险公司会开设例如“事故车辆贬值损失险”之类的险种,确保投保人的相关利益。如此说来,在保险公司不赔偿车辆贬值损失的现状下,车友即便购买了全保,万一出了事故,撞伤名车,也有可能要自己掏腰包为高额的贬值损失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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