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宅基地房屋坍塌后还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吗问题解答如下, 回复:根据国土资源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29条规定,因原房屋拆除、改建或自然坍塌等原因,已经变更了实际土地使用者的,经依法审核批准,可将国有土地使用权确定给实际土地使用者;空地及房屋坍塌或拆除后两年以上仍未恢复使用的土地,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结合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在坍塌后,房屋就已丧失其应有之属性,根据宅基地的无偿使用性和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屋坍塌后已经超过两年,未恢复使用,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了。
不属于城市规划区的农民建房,执法局无权介入。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宅基地上正在建设的房屋,只要不符合城市建设规划,执法局有权制止并拆除;对在城市规划区内已经建成几年的房屋需要拆除的,应报告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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