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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员工辞职有赔偿吗

赵* 青海-黄南 劳动纠纷咨询 2021.05.20 10:06:27 304人阅读

正式员工辞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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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辞职单位要赔偿吗首先,根据工伤劳动者伤残的不同程度,《工伤保险条例》第36、37条分别作了如下规定:
1.五、六级工伤:“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七至十级工伤:“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从以上的条例我们可以总结出两点:一是工伤劳动者达到一定的伤残等级的,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即主动辞职),但用人单位则无此权利,否则属于非法解雇二是工伤劳动者辞职要求赔偿的,有权要求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只是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支付的主体有些许差别而已。另外,需要补充的一点是,对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支付标准,具体还得看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而确定。工伤事故处理要注意什么
1、工伤事故处理的时间限制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工伤事故的处理不允许拖延时间,必须在一定时间(一般在3个月)内结案。如果遇到特殊情况,调查有困难的,最长也不得超过半年时间。而且对工伤事故的结案和处理,一律应予以公布。
2、工伤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原则
(1)企业应严肃认真地调查和分析事故,找出事故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措施,并指定专人限期贯彻执行。
(2)对一般事故或性质恶劣的小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两天内,查明责任,找出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

2021-05-20 10:08:27 回复

员工被辞退如果不是因为员工本人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工伤医疗期见或者是劳动能力鉴定下来确定为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是可以辞职的。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性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并且医疗期间可以主张合理时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的停工留薪,即不工作但是工资照发。鉴定下来有伤残的可以主张生活护理费等项目,如果单位能够给劳动者安排工作岗位的还可以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数额根据鉴定等级确定),难以安排工作的则可以主张单位发放伤残津贴及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果上述金额超出单位协商的2.5倍工资,可以争取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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