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丧葬费为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数额。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标准为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数额。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公死亡时,按当地上一年度3个月的月社会平均工资发给丧葬补助费。 2、丧葬费是指在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工作中死亡,其家属为了处理死者后事而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一般包括运尸费、火花费、购买普通骨灰盒、一期骨灰存放费以及雇请抬丧人员所支付的劳务费和必要的交通费等合理费用。 丧葬费按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丧葬费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便民问答r《企业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可以享受哪些待遇》r答:本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后,可以享受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下列待遇:r ( 1)丧葬补助金:标准为2个月的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r ( 2)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按本人死亡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确定。其中:供养1人者,为6个月;供养2人者,为9个月;供养3人及以上者,为12个月;r ( 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从2021年4月起,仍按每人每月570元执行;孤寡老人或者孤儿的,增加30%。r ( 4)2021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在执行原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增发一次性救济费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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