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专业解答离婚协议可作为离婚手续,但欺骗行为可能导致离婚登记被注销并宣布婚姻无效。当事人对符合条件的离婚有复议权,不满意可诉诸行政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登记不可单方注销,离婚协议一经民政局审批并备案即具效力,除非涉及欺诈或威胁的财产分割。受害者可依法撤销这部分内容。
专业解答离婚协议撤销需遵循:1)受欺骗离婚者可申请民政部门注销登记,回收离婚证,宣告婚姻无效;2)对离婚条件有异议者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3)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民政局违规情况下也可申请;4)正常离婚协议一经备案生效,除特殊情况(如欺诈逼迫)外不可单方取消,涉及财产欺诈可诉诸法律。
专业解答在当前法律体系中,民政部门无权撤销无效婚姻,这一职责由人民法院独享。婚姻无效的认定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存在重婚行为,即双方或多方在已有合法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再次结婚;二是当事人未达到法定婚龄,即未满足法律规定的最小结婚年龄;三是涉及禁止通婚的亲缘关系,如近亲结婚等。只有在满足这些条件时,人民法院才能宣告婚姻无效。
专业解答撤销婚姻后,双方将恢复为未婚状态,即该婚姻在法律上从未存在过。我国法律规定,非法或无效婚姻自始无约束力。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但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专业解答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不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能不能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离婚协议在民政局能不能撤销?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律师解析 无效婚姻民政局不可以撤销。 婚姻的无效只能够由人民法院进行宣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有重婚、未达到法定年龄以及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这三种情形。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律师解析 民政局撤销结婚证的方式: 一般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应先查验本规范第四十八条 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双方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签名并按指纹。 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书,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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