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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所有房产证上面单独所有和夫妻共有有什么区别
随着买房热潮的不断升温,办理房产证就成为了购房后的头等大事,随之房产证加名字就会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房产证加名字”不只是在房地产权证上增加一个产权人的名字那么简单,从法律上来说,“加名”实质上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产权证的共有有以下三种方式:夫妻法定共有、出资人约定共有和继承共有。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一、无贷房产证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二、有贷款房产证加名字;三、没有直系血缘关系的房产证加名字。哪些情况下不能在房产证上加名字:1、按揭房不能加名字,必须要把银行的贷款结清后才能办理房产证名字变更。但是如果是刚买了房,还没有办理贷款的情况下,就可以直接去找开发商,在合同上加名字。2、抵押房不能加名字,如果是全款买的房,但是将房子抵押出去了,这种情况也是不能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
对于房产证上单独所有与夫妻共有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房产证上单独所有与夫妻共有区别在于产权所有人不一样。单独所有指的是房屋产权属于登记产权人独有。夫妻共有指的是房屋产权属于登记产权人夫妻二人共同所有。相关法律依据:《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房屋登记簿记载内容说明中指出“共有情况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不属共有情况的,填写单独所有;属于共有情况的,填写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但在夫妻财产共有原则下,如果房产是婚后所购置,且夫妻双方对产权分割没有其他书面约定的话,不管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是谁,原则上就属于夫妻共有。《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扩展资料《婚姻法》关于房产的规定:根据新《婚姻法》规定,婚前全款买的房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夫妻感情不和出现离婚,这套房子也仍属于一个人。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相关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也就是说,这房子还是他的!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专业解答房产证上“单独所有”意味着该房产归某一人独自所有,不与其他人共享。而“未标注任何所有情况”则可能表示房产所有权情况未明确标注,可能存在多人共有或其他复杂情况。 简言之,“单独所有”明确了单一所有权,而“未标注”则意味着所有权状况不明朗,可能存在争议或需要进一步核实。
专业解答关于“结婚后购置房屋并在证书上记载为单独所有”的含义,单独所有即指夫妻一方独有所有权。若房产证明确载明为单独所有,则该房产完全属于该方独有。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仅登记一方姓名时,通常视为夫妻共有财产,除非能证明购房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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