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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做三流一致?

谢* 四川-乐山 咨询 2021.04.02 08:14:46 374人阅读

什么叫做三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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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三流:合同流、发票流、货物流三流一致:也就是合同、发票的购销双方要一致,资金、货物的流转要一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此条款为“三流一致”的源头

2021-04-02 08:16:46 回复

病历是分析和认定医疗过程的最重要最客观可靠的依据。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比较复杂,专业性很强,建议和医疗专业律师面谈。

我国流转税只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 其他的税种相对于流转税来说就叫非流转税。比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等。

有关中止裁定书。中止审理是指在审判过程中,出现了某些使审判活动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审判人员决定暂时停止审判活动,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
1、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者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4、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5、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中止审理是指在审判过程中,出现了某些使审判活动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审判人员决定暂时停止审判活动,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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