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淮安法律咨询 > 淮安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 诉讼外调解和诉讼中调解的区别

诉讼外调解和诉讼中调解的区别

黎* 江苏-淮安 行政诉讼咨询 2021.04.01 19:51:12 403人阅读

诉讼外调解和诉讼中调解的区别

其他人都在看:
淮安律师 行政类律师 淮安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调解与诉讼外调解的区别与诉讼外的调解相比较,调解有这样的一些特点:1、调解发生在诉讼过程中。因此,当事人在此过程人所进行的行为,属诉讼行为,对当事人产生诉讼上的约束力;诉讼外的调解发生在诉讼之外,当事人的行为无诉讼上的意义。2、调解是在人民的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的。人民进行该活动,依据的是其审判职权,所进行的活动属于审判活动,具有审判上的意义,具有司法的性质;后者的主持者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委员、的官员、仲裁机构的仲裁员,所进行的活动不具有审判性,不具有司法的性质。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事调解规定》),在诉讼中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人民可以委托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或者与案件有一定联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和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社会经验、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的个人对案件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人民应当依法予以确认。3、调解要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和程序。在我国,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调解要遵循当事人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应当在事实清楚、责任分明的基础上进行,组织调解还需要有一定的程序;诉讼外的调解虽然也要求要当事人自愿和合法,但这对它们而言不是法律规定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和分清责任的问题上也不像调解那样严格,在程序上,诉讼外调解也不如调解规范。4、调解如果成功,其所形成的调解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与生效的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并签收了送达的调解书的,诉讼结束。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执行力。诉讼外的调解,除仲裁机构制作的调解书对当事人有拘束力外,其他机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而形成的调解书,均无拘束力,而只有一定的见证力,当事人反悔的,可以就该争议问题向人民。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离婚诉讼外调解具体包含哪些内容

    专业解答离婚纠纷诉讼外调解限于夫妻一方请求时启动,非法定程序,无强制力,由当事人自愿选择相关机构如单位、妇联等进行。调解不影响当事人提起诉讼,遵循自愿和平等原则。调解结果可能包括和好、达成离婚协议并办手续,或调解失败后转为诉讼。调解成功可维持婚姻,失败则允许向法院起诉。

    2024.09.12 1854阅读
  • 离婚有哪些诉讼外调解方式

    专业解答离婚诉讼外调解是非法定程序,由工作单位、妇联、基层调解或政府相关部门等多元机构进行,非强制性,当事人有自主选择权。调解不阻止直接诉讼,强调自愿公正。调解可能促成双方和解、达成离婚协议并登记离婚,或在调解失败后允许当事人依法提起诉讼。调解目标通常为和平解决争议,达成离婚协议。

    2024.08.18 1773阅读
  • 庭外调解的时候收诉讼费吗

    专业解答庭前调解无需缴纳诉讼费用。诉讼费用主要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案件受理费,复制案件材料费用及出庭人员费用由当事人按实际支付。通常败诉方承担费用,胜败共有时按比例分担。撤诉案件由原告减半承担,无法协商时由法院判定。

    2024.07.27 1889阅读
  • 庭外调解的时候收诉讼费吗

    专业解答庭前调解无需缴纳诉讼费用。诉讼费用主要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案件受理费,复制案件材料费用及出庭人员费用由当事人按实际支付。通常败诉方承担费用,胜败共有时按比例分担。撤诉案件由原告减半承担,无法协商时由法院判定。

    2024.04.23 1615阅读
  • 离婚的诉讼外调解是怎么规定的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离婚的诉讼外调解是怎么规定的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2024.02.21 1601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