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青海法律咨询 > 海北法律咨询 > 海北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 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丧失胜诉权的条件

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丧失胜诉权的条件

赵** 青海-海北 行政诉讼咨询 2021.03.31 23:30:02 450人阅读

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丧失胜诉权的条件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海北律师 行政类律师 海北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对于一个案件是否超过诉讼时效,不应在立案的时候不予受理,应当先受理,因为如果相对人并不以时效作为抗辩,此时,就应当正常审理案件。如果相对人提出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可以驳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53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比如,甲欠了乙10万元钱,但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乙将甲告上,要求甲偿还债务。但庭审过程中,甲主张债务已过诉讼时效,拒绝承担责任,就会查明债务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如果查明债务确实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就会“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这意味着原告的权利主张不予支持,原告败诉,也就是说债权人丧失了胜诉权。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如果甲没有主张诉讼时效抗辩,就不能依职权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审查,如果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可以判决原告胜诉。可见,债权人丧失胜诉权是以债务人主张诉讼时效抗辩为前提的。

2021-03-31 23:31:02 回复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丧失胜诉权,即使向人民,也不再保护其权利,但实体权利并没有丧失。请问这怎样理解实体权利又是指什么答复: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丧失胜诉权,即使向人民,也不再保护其权利,是指在法律上没有了请求裁判保护该权利的权利,这是一种程序上的权利,但从该法律关系构成上分析,当事人仍有实体权利,即有接受该权利履行的权利,该实体权利并没有丧失。如果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判你胜诉,对方当事人可以不给付义务,但如果对方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你仍有权利接受,且对方当事人事后不能以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请求返还。(以上为本栏目编辑人员意见,仅供参考)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