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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接触疫情,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刘** 山东-东营 其他咨询 2021.03.31 15:19:23 311人阅读

拒绝接触疫情,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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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出入境人员拒绝接受检疫的要受到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具有本细则第一百零九条所列第
(一)至第
(五)项行为的,处以警告或者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具有本细则第一百零九条所列第
(六)至第
(九)项行为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具有本细则第一百零九条所列第
(十)、第
(十
一)项行为的,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国境卫生检疫法》和本细则所规定的应当受行政处罚的行为是指:
(一)应当受入境检疫的船舶,不悬挂检疫信号的;
(二)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在入境检疫之前或者在出境检疫之后,擅自上下人员,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的;
(三)拒绝接受检疫或者卫生监督,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
(四)伪造或者涂改检疫单、证、不如实申报的;
(五)瞒报携带禁止进口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或者其他可能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动物和物品的;
(六)未经检疫的入境、出境交通工具,擅自离开检疫地点,逃避查验的;
(七)隐瞒或者伪造情节的;
(八)未经卫生检疫机关实施卫生处理,擅自排放压舱水,移下垃圾、污物等控制的物品的;
(九)未经卫生检疫机关实施卫生处理,擅自移运尸体、骸骨的;
(十)废旧物品、废旧交通工具,未向卫生检疫机关申报,未经卫生检疫机关实施卫生处理和签发卫生检疫证书而擅自入境、出境或者使用、拆卸的;
(十
一)未经卫生检疫机关检查,从交通工具上移下传染病病人造成传染病传播危险的。

对于疫情期间拒绝强制隔离要承担刑事责任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患者和疑似患者拒绝强制或者治疗,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按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员工因担心而拒绝上班的,用人单位的处理方法、应对措施有:
1、对其进行安抚、心理硫导,消除员工恐慌情绪,引导劳动者逐步进入正常工作状态。
2、若公司可以远程工作,可以安排员工远程在家工作。
3、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规章制度规定书面通知员工返岗,拒不返岗的,用人单位可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依法处理。
4、与劳动者沟通后,劳动者主动辞职,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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