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必须经过的流程包括:工商局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经发局办理批准证书、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安局刻制印章、国地税局税务登记、银行开户、外汇管理局外汇登记等步骤。 以上步骤是任何外商投资企业设立都需要经过的程序,但由于设立企业经营范围的不同,根据法律的规定在获得批准证书或者营业执照时,可能会有不同的前置审批程序。 (一)、在向经发局申请办理批准证书前,对于某些从事特殊行业的企业,需要获得其他部门的前置审批,例如:经营图书、期刊及音乐制品批发零售需要取得省级新闻出版部门的批准;从事演出场所经营,需要先获得省文化厅、国家文化部颁发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生产型企业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获得环保局的批复意见; (二)、在向工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前,根据从事业务性质的不同,会需要不同的材料,例如:餐饮服务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进出口商品目录、商业企业信息备案表等。
对于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流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申请者应在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设立登记登记主管机关自受理申请人设立登记全部文件、证件之日起30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经核准登记的,按规定收取登记费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由登记主管机关发布公告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成立日期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一)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表》;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
(四)合同、章程(含附件、中外文本)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批准证书(副本原件一份);
(五)投资者所在国家(地区)政府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
(六)投资者的资信证明(应由同该投资者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中方投资者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明);
(七)董事会名单及董事会成员、正、副总经理的委派任职文件及上述人员的简历、身份证明;
(八)企业住所使用证明;
(九)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必须经过的流程包括:工商局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经发局办理批准证书、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安局刻制印章、国地税局税务登记、银行开户、外汇管理局外汇登记等步骤。
以上步骤是任何外商投资企业设立都需要经过的程序,但由于设立企业经营范围的不同,根据法律的规定在获得批准证书或者营业执照时,可能会有不同的前置审批程序。
(一)、在向经发局申请办理批准证书前,对于某些从事特殊行业的企业,需要获得其他部门的前置审批,例如:经营图书、期刊及音乐制品批发零售需要取得省级新闻出版部门的批准;从事演出场所经营,需要先获得省文化厅、国家文化部颁发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生产型企业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获得环保局的批复意见;
(二)、在向工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前,根据从事业务性质的不同,会需要不同的材料,例如:餐饮服务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进出口商品目录、商业企业信息备案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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