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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辩护人。我国刑法有“上诉不加刑”原则。《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6:第二审人民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如将拘役6个月改为有期徒刑6个月;5.不得加重数罪并罚案件的宣告刑;2。上诉不加刑的“不加刑”包括,如将缓刑改为实刑,延长缓刑考验期,将死刑缓期执行改为立即执行等;3、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4;1.不得加重共同犯罪案件中未提起上诉和未被提起抗诉的被告人刑罚.不得改变刑罚的执行方法.同种刑种不得在量上增加,不得改判较重的刑种.不得在主刑上增加附加刑
2021-03-30 12:55:2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