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5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西法律咨询 > 运城法律咨询 > 运城工资福利法律咨询 >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岗位津贴单位以基本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岗位津贴单位以基本

杜** 山西-运城 工资福利咨询 2021.03.29 09:42:03 333人阅读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岗位津贴单位以基本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运城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运城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要看具体的薪资结构,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1.75天和174小时进行折算。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5如果劳动合同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以合同约定工资为计算基数。至于是否按基本工资为计算基数,加班费、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1;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以区别2000年版、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3、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奖金、津贴;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规定、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要看具体的薪资结构,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1.75天和174小时进行折算。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5如果劳动合同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以合同约定工资为计算基数。至于是否按基本工资为计算基数,加班费、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1;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以区别2000年版、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3、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奖金、津贴;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规定、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要看具体的薪资结构,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1.75天和174小时进行折算。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5如果劳动合同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以合同约定工资为计算基数。至于是否按基本工资为计算基数,加班费、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1;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以区别2000年版、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3、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奖金、津贴;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规定、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加班费
41240人阅读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

企业年金
65098人阅读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自愿建立的,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

工资
2091038人阅读

工资是工钱的一种类型,即员工的薪资,是固定工作关系里的员工所得的薪酬,是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行业规定、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

个税
207393人阅读

个税一般指个人所得税,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018年10月1日起,中国内地个税免征额调至5000元。

丧假
816468人阅读

我们都知道,如果家中有亲属去世,劳动者是可以休丧假的,说到丧假,很多人对其都没有一个具体的了解,不知道国家规定丧假有几天,针对这个问题,律图小编下文整理了丧假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周英律师:

    加油(? ??_??)?

    综合评分:5 北京-怀柔区
  • 用户 ****评价王学强律师:

    服务优质,待人诚恳,回复很快,形象专业,值得推荐。

    综合评分:5 北京-朝阳区
  • 用户 ****评价朱龙律师:

    回复很快,解答也挺好的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