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未实际出资,股东对公司债务是否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法人有限责任,造成债权人损失的情形主要是出资不足,抽逃资,以及其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形。根据《公司法》一般原理和实践中掌握的一般原则,名义出资人是受实际出资人委托行使股东权利,当追究股东责任时,应当由名义股东以实际股东出资承担民事责任,在需要追究实际股东责任时,实际股东应对出资不足或者其他财产损害部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当实际股东与名义股东发生矛盾时,一般不主动认定实际股东地位,根据《公司法》规定可以判定由名义股东承担股东责任。至于实际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纠纷,可另行以股东身份之争诉讼解决。判定哪个股东承担对债权人的责任,以登记的股东承担责任具有法律依据,且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只有当名义股东不能承担责任时,才有可能查明实际股东身份,判定实际股东的民事责任。
实际控制人,简言之,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和其他企业、机构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虽然从表面上来看,实际控制人并非公司的股东,但实际上其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对上市公司的行为进行支配和控制。结合公司法、相关行政法规及文件的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被认定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1)为持有上市公司50以上股份的控股股东;(2)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30以上;第三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4)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第五、中国认定的其他情形。虽然从表面上来看,实际控制人并非公司的股东,但事实上其在公司仍享有权利,而且这种权利往往对公司的发展具有决定意义。根据“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法律也赋予了实际控制人相应的义务。从刑法的角度来看,实际控制人可能成为多种犯罪的主体而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专业解答在某些情况下,没有实际投入相应资本金的股东,需要对这类公司产生的债务负责。如果公司无法偿还全部到期债务,或者公司已经明显缺乏偿债能力,而根据现有公司资产,无法完全抵消所有欠款,那么这些未注资的股东需要在他们尚未投入的资金范围内,对公司的这部分债务承担进一步的追加赔偿责任。
专业解答未实际出资的股东退出机制包括自主退出和经股东会议决议除名两种方式。若股东未履行出资责任,公司有权要求其限期补缴,否则将失去股东权益。股东可通过这两种途径实现权益保护和退出。
专业解答处理挂名股东退出,有两种主要途径:一是通过股权转让给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合法第三方;二是若挂名股东未实际出资,仅代表公司设立,可将股权转回实际出资人,使其成为显名股东。若出资人不愿显名,可寻找新股东接手并转让股权。
专业解答股东未实际出资时,法律责任受限于法人实体原则,即公司需以自身全部资产承担债务。已履行出资且无滥用法人地位行为的股东,通常无需对公司的额外债务负责。
专业解答股东若未按时足额缴纳出资款,需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公司及其他股东方全额履行出资义务。若公司债权人因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而无法获得全部清偿,股东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律师解析 需要承担。 未足额出资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1、对公司应承担补足出资义务。 2、对足额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对公司债务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律师解析 实际出资人以其为实际权利人为由主张转让行为无效,如其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受让人系明知转让人为名义股东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实际出资人按照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因股权被转让而遭受的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予以支持。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