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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东西,失主不归还会怎样?

桂** 辽宁-丹东 其他咨询 2021.03.26 22:18:11 348人阅读

捡到东西,失主不归还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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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捡到东西找不到失主不归还不算犯法,可以先行保管。  失主来要不归还,民法上构成不当得利属于违法行为,数额特别大就构成侵占罪。  不当得利  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不当得利特征:  
①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②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  侵占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  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  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侵占罪特征: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2021-03-26 22:20:11 回复

  捡到东西找不到失主不归还不算犯法,可以先行保管。  失主来要不归还,民法上构成不当得利属于违法行为,数额特别大就构成侵占罪。  不当得利  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不当得利特征:  ①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②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  侵占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  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  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侵占罪特征: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捡到东西找不到失主不归还不算犯法,可以先行保管。  失主来要不归还,民法上构成不当得利属于违法行为,数额特别大就构成侵占罪。  不当得利  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不当得利特征:  ①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②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  侵占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  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  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侵占罪特征: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捡到东西找不到失主不归还不算犯法,可以先行保管。  失主来要不归还,民法上构成不当得利属于违法行为,数额特别大就构成侵占罪。  不当得利  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不当得利特征:  ①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②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  侵占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  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  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侵占罪特征: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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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捡了东西不还给失主是犯罪吗?

    专业解答捡了东西不还给失主是否犯罪看具体情节。关于捡到物品不归还这一问题,在民法领域和刑法领域都有明确规定,拾得物品并不能取得该物品的所有权,必须及时归还。如果拾到东西的人拒不归还,可能涉嫌构成侵占罪;如再有要挟施主等敲诈行为,失主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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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捡了东西不还给失主属于犯罪吗

    律师解析 1、捡到东西不还,构成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构成侵占罪。 2、只是一般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动物,应当归还失主;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返还拾得物是必须履行的强制性义务,不还东西是违法,还可能犯罪。

    2025.02.06 827阅读
  • 捡了东西不还给失主算不算是犯法呢

    律师解析 捡钱不还属于违法行为,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捡拾他人遗忘物,拒绝归还的,属于侵占行为,一般数额达到三千元以上涉嫌侵占罪。 因此,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捡到东西应当归还失主。 返还拾得物,并非道德上的义务,也不是任意性的义务,而是法律规定的必须履行的强制性义务,捡到东西不还的行为既是违法的,也有可能涉嫌犯罪。

    2025.01.25 921阅读
  • 捡来的东西向失主索要报酬算犯法吗

    律师解析 《民法典》中物权编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因此,并没有规定拾得人的法定获酬权。但是如果失主主动提出悬赏或者同意给付报酬的,应当履行。如果拾得者明知是他人遗失物,以不给失主为要挟向对方索要财物,属敲诈勒索行为,若遗失物价值达到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则可以按敲诈勒索罪立案。

    2025.01.24 136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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