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1505209999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按照上述规定,个人诈骗300万元,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诈骗五十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按照上述规定,个人诈骗300万元,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