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催收异地债务如何收集证据 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而异地交易中,证据往往存在如下问题: 1、存在一些传真件、复印件、电子邮件等材料; 2、所签订合同,在实际履行中往往有所变更履行,但变更履行的送货单等材料可能保留不全或存在瑕疵; 3、缺少及时的对账材料; 4、有时因货物直接送达 第三方,只有第三方出具的材料,而没有合同相对方的确认材料; 5、其他。 出现上述问题后,应 第一时间进行弥补,而弥补最有效的是双方形成书面确认,如对账单盖有对方公章等。但是如对方出现不配合或恶意赖账的情形,该怎么办? 这时可考虑录音,操作过程简介如下: 1、在没有直接证据或现有材料为复印件的情况下,可以考虑电话录音或现场录音。 2、录音之前,不要打草惊蛇。 3、录音之前,一定要梳理材料,挑选出需要录音的关键内容,不要遗漏。要这样想:对手不可能给我们 第二次机会。 4、准备好录音设备,不要录了半天却录制失败。 5、谈话时态度、语气一定要和善。 6、录音完毕后要整理成书面材料,并刻制成光盘(需要)。 7、要保留原始录音,如在录音笔中,不要删掉,因为可能要涉及录音鉴定。 8、为正义之事,合法录音。 二、如何诉讼催收异地债务 在非诉讼催收未见效果的情况下,要果断的启动诉讼手段,即打官司。 这里有必要说一下诉讼财产保全,如经过调查,确认对方有一定财产、尤其是不动产,可以考虑诉讼财产保全。保全对方财产可以使我方占据主动且能保障判决的效果。但在异地催收中,申请保全人提供担保成了一个困难,因为申请保全人的财产一般在外地,这时就需要和律师充分沟通,寻找担保财产,必要时可以考虑寻找担保公司。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要进行财产保全,这需要对债务人的情况作出精确的判断。 另外,从另一个角度看,诉讼也是一个各方谈判的平台,在异地催收案件中,要更加注意促成和解,因为异地催收付出的成本往往是很大的,这时就需要综合考虑成本及成果,在考虑成熟时果断的达成和解,以实现各方利益的最大化。
你好!向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在申请书里写明要移送管辖的原因及依据即可。需要注意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的期限,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交。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如何提交家庭暴力的证据 家庭中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应该在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向公安机关报警、收集证据并以此作为离婚的法定理由及过错损害赔偿的依据。 1、原告被被告打伤后住院病历、照片 2、被告实施家庭暴力原告报警的接警单 3、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调解记录 4、被告威胁原告的录音、短信等等 二、如何预防离婚诉讼中的家庭暴力 因家庭暴力而离婚的,一般是女性不堪忍受男方的暴力而提起的,很多原告在被告长期实施暴力或以实施暴力相威胁,对被告产生了极大的畏惧,甚至原告的家属也经常受到被告的暴力侵害或者暴力威胁。发生家庭暴力的可能性随着离婚诉讼的提起而增加,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常有希望得到保护的需求,如果能提供保护,那么很多基于惧怕被告施加报复不敢提出离婚的原告才有勇气离婚,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离婚诉讼中原告与被告居住地点邻近,接触机会多,原告多次报警处于恐惧之中的,向申请诉讼期间的人身保护。是否发出人身保护裁定,除有证据证明曾发生过家庭暴力,还要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具有再次实施家庭暴力的倾向,如被申请人已扬言要对申请人施暴,被申请人有酗酒恶习等,应当审查被告有暴力倾向的证据,如因口角殴伤他人、诉讼期间与人斗殴受伤等,决定是否发出人身保护裁定。 发出人身保护裁定,裁令禁止被告殴打、威胁、骚扰原告及其家属,并在其中载明如果被告违反上述禁令,按民诉法102条规定追究责任。人身保护裁定除送达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向妇联、原被告住所地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这些单位监督被告履行民事裁定书,救助保护原告人身安全,向反馈被告履行民事裁定书的情况。 在各单位协助下,被告一般会有所收敛,能够确保诉讼期间不发生家庭暴力,使离婚诉讼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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