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砖工人是不是特殊工种,应该按照原来国家劳动部审批的各个行业制定的特殊工种名录执行,如果是特殊工种,到55周岁,本人申请,到社会保险部门审批,《劳动法》对特殊工种的具体划分和规定(1)特殊工种名录须经地级市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确认。
(2)职工本人符合特殊工种退休的条件。累计从事特殊工种时间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即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等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曾从事两个及两个以上特殊工种的,可将从事几个特殊工种时间相加。但按最高特殊工种退休条件掌握。比如某职工从事繁重体力劳动5年,从事有毒有害工种3年,从事矿山井下工种3年,该职工可按从事繁重体力劳动特殊工种退休。符合法定提前退休年龄,男需年满55周岁,女需年满45周岁。符合上述特殊工种条件,本人从事特殊工种累计工作年限符合上述规定,且到达上述退休年龄的职工应该退休。
【法律意见】 劳动法中没有明文规定员工旷工及迟到如何处罚的的条款;只在第四条中授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纵观所有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没有一条授权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罚款的规定。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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