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沧州法律咨询 > 沧州交通事故责任法律咨询 > 旅游交通事故是侵权还是违约,

旅游交通事故是侵权还是违约,

陈** 河北-沧州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21.03.23 14:08:41 457人阅读

旅游交通事故侵权还是违约,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沧州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沧州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旅游发生交通事故怎么索赔在旅游合同、运输合同、服务合同等相关合同的履行过程中都有可能存在这种责任竞合、请求权竞合的现象。从理论上讲,受害人选择一种诉讼请求就可以实现其要求的,但是现实生活中个案的复杂性、多样性决定了现实与理论的差异,所以我国的立法赋予了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利。依据目前的立法来看,单纯涉及受害人人身伤亡、精神损害的情况,以侵权诉讼立案更为合理,因为合同责任不能对此提供补救;单纯涉及财产损失的按合同纠纷处理对受害人更为有利;但是既涉及财产损失又涉及人身伤亡、精神损害的情况,目前的立法还没有进行合理的规范。由旅游纠纷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游客作为原告,此类纠纷的受害人人身和财产受到损害,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固有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同时,损害又是旅行社一方不适当履行合同所致。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换句话说,受害人也可以依据违约责任请求赔偿。这样的情况属于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既可以提起侵权之诉,也可以提起违约之诉。
二、交通事故是侵权还是违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既可以选择侵权之诉,又可以选择违约之诉。但是两者在诉讼程序上存在很大的区别。从侵权的构成来看,要求侵权方有违法性行为并导致损害发生,且侵权方主观有过错。因而如果是旅游公司所属的交通工具违规驾驶造成的游客伤亡,旅游公司应构成对游客的侵权,此时旅游公司在履行旅游合同中的行为,为违约与侵权的竞合。但如果是由于旅游公司租用的交通工具的司机违规驾驶出现事故,则旅游公司本身无过错,不够成对游客的侵权,此时其只承担违约责任。
1、归责原则不同。违约之诉采用严格责任,即有违约行为就承担违约责任,除非有法定或约定免责事由;侵权之诉则采取过错责任,即必须证明责任方有过错,有些特例是无过错责任除外;
2、举证责任不同。前者受害方只需证明有违约行为,免责事由由对方证明;后者受害方须证明过错,法律规定过错推定除外;
3、责任范围不同。前者主要是财产损失赔偿,要求“可预见性”标准;后者包括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赔偿;

2021-03-23 14:09:41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旅游合同纠纷中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问题解答如下,   旅游合同纠纷发生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的表现形态为:

1)旅行社提供的交通服务有瑕疵,导致游客人身伤亡,如未按约定提供旅游空调车,提供破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伤亡;

2)导游未尽职责,带领游客参加危险旅游项目,造成游客人身伤亡;

3)出境游客人在出入境时由于所持旅行社代办的护照、签证等手续不齐全或由于导游丢失客人护照等证件,被当地海关边检审查扣押,不仅旅游不成,而且损害游客的人格尊严;等等。受害人基于违法行为而产生两个请求权,允许受害人选择有利于自己的一种请求权,他可以提起合同之诉,也可以提起侵权之诉。但是,受害人的双重请求权因其中一项请求权的实现而消灭。无论如何不能使两项请求权同时实现,加害人不能负双重民事责任。基本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我国法律承认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并不意味着完全放任当事人选择请求权和不作任何限制。如果法律直接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只能产生一种责任,排除责任竞合的发生,那么就应遵守法律的规定。  旅游合同纠纷发生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况,特别是旅行社一方违约行为同时损害游客人身权,造成游客精神损害的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从有效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来看,游客主张侵权责任比请求合同责任更有利。从赔偿范围方面区分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就会找出理由与答案。违约责任赔偿损失额可以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无约定时,赔偿损失额应当相当于受害人因违约而受到的损失,一般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但精神损害不纳人违约赔偿范围。侵权责任赔偿范围原则上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在侵害人身权造成精神损害时,按《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还可进行精神损害赔偿。总之,违约责任不能对受害人所受到的人身伤害、精神损害提供补救,而侵权责任则可以。当然,受害人选择侵权之诉,要求旅行社赔偿经济、精神损失,其举证责任比选择违约之诉时所负举证责任更重些。受害人欲主张侵权责任,一般要举证旅行社(侵权行为人)有过错,还要举证因侵权行为人造成受害人的物质损失,特别是精神损失;而受害人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不必证明旅行社(违约方)有过错,只要举证他违约即可(在违约金场合、继续履行责任等场合),或者再举证证明违约给自己造成物质损失、精神损失即可(在赔偿损失场合)。

您好,关于旅游者及旅行社违约的情况有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由于具体合同的差异性,旅游者及旅行社违约的情况各不相同,但一般情况下,可以将旅游者及旅行社违约的情形概括如下:

1)旅游者的违约。旅游者的违约依时间可分为旅游开始前的违约与旅游开始之后的违约。由于旅游涉及交通、膳宿、导游等多方面的服务,并且旅游合同一般都具有团体性,旅游开始前,旅游社需要做许多准备工作,如代办出国手续、预订交通工具、膳宿等。而旅行社办理这些手续,需要在旅游者的协助下才能完成,如提交所需之必要证件。当旅客不进行协助,并经旅行社于合理期限催告,旅游者仍不履行义务的,将使旅行社遭受损失,此时旅游者应承担赔偿责任。旅游开始之后,旅游者违反约定,任意解除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如守时、准时义务,从而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旅行社的违约。旅游开始之前旅行社应按照约定为旅客购买车票、机票、门票、餐票、住宿凭证等各种有价票证,对这些有价值标证要承担权利瑕疵担保义务;还应当告知旅游者旅游地的风俗习惯、相关法律规定、气候状况、旅途中的注意事项等;旅游开始之后,旅行社应该按法定或约定向旅客提供服务,并且应该保证旅游服务所应具备通常价值或约定品质,如不具备,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在实际生活中,旅游社由于人员、财力业务水平方面的限制,很难仅凭借自身的实力将旅游过程中的一切事务全部安排、提供好,常常要与其他企业合作,如交通运输企业、餐饮住宿娱乐企业、旅游资源经营管理企业等。由于这些企业与旅游者之间并没有合同关系,依合同的权对性原则,也不受旅游合同的约束,但是旅客可以直接请求旅行承担违约责任,而不管其是否存在过错,追究旅行社的违约责任。如旅行社本身无过错,在向旅游者承担赔偿责任以后可向有过错的相关企业求偿。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旅游纠纷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1、旅游者的违约。
旅游者的违约依时间可分为旅游开始前的违约与旅游开始之后的违约。由于旅游涉及交通、膳宿、导游等服务,并且旅游合同一般都具有团体性,旅游开始前,旅游社有许多准备工作。而旅行社办理这些手续,需要旅游者协助方能完成。旅游开始之后,旅游者违反约定,任意解除合同或违反其他约定义务。
2、旅行社的违约
由于在我国,旅游业为特许经营行业,旅行社要从事旅游业务。须取得《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不具备旅行业特许经营资格的民事主体以及超越经营范围签订的旅游合同不生效力,合同也不宜定为旅游合同,因而此类情况不存在违约问题。旅行社的违约,也可依时间划分为旅行开始之前的违约和旅行开始之后的违约。
(一)旅游开始之前旅行社应按约为旅客购买车票、机票、门票、餐票、住宿凭证等各种有价票证,对这些有价值标证要承担权利瑕疵担保义务。还应当向方旅客告知旅游地的风俗习惯、特别法律规定、气候状况等附随义务。
(二)旅游开始之后,旅行社应该按法定或约定向旅客提供服务,并且应该保证旅游服务所应具备通常价值或约定品质。但实际生活中,旅游社由于人员、财力业务水平方面的限制,很难将旅游过程中的一切事务全部提供,常常要与其他企业合作。
第一种情况如果旅行社与这企业之间存在联营或委托业务关系,发生合同纠纷,旅客可以依照我国《合同法》第65条规定直接请求旅行承担违约责任,而不管其是否存在过错。如旅行社本身无过错,在向旅游者承担赔偿责任以后可向有过错的相关企业求偿。
第二种情况,如果旅行社与这些企业不存在上述关系,旅客因这些企业服务不合法定或约定而遭受损失的,旅游者可依《合同法》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应法律法规向这些加害企业主张求偿权,依诚实信用原则,旅行社应予以协助。但如果旅行社存在过错时,如旅客在旅行社指定的饭店就餐而食物中毒,旅游者则可选择其中之一主张权利。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交通管制
82938人阅读

我国交通的高速发展加快了我国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进程,交通管制的作用不可小觑,那么什么是交通管制的具体含义呢,空中交通管制规定有哪些,交通管制措施有哪些呢,下面来为大家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认定期限
10448人阅读

现在的交通十分的便捷,大家的出行也有了更多的选择,于此同时也造成了经常性的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今天小编为大家介绍交通事故认定期限的有关知识,那么路交通事故认定期限有哪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有哪些呢!

撞死人
420677人阅读

汽车的普及在方便大家出行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安全隐患,交通事故频发,时有发生车毁人亡的惨剧,律图撞死人百科栏目,为你介绍撞死人相关法律知识,来了解一下吧!

车票预售期
17584人阅读

众所周知,为了方便广大公民购票,因此我国的车票是提前预售的,这样公民可以根据自己的行程提前订购车票,但是大家知道车票预售期是多久吗?小编来为大家介绍车票预售期的知识,给大家阅读了解。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11548人阅读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首先要做的就是让交警来对双方当事人的责任进行认定,划分出双方当事人应该承担的责任后,再协商赔偿问题,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这个问题,请看律图小编文为你介绍。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