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内蒙古法律咨询 > 乌兰察布盟法律咨询 > 乌兰察布盟治安管理法律咨询 >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是否还要要承担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是否还要要承担

甘** 内蒙古-乌兰察布盟 治安管理咨询 2021.03.22 20:50:52 332人阅读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是否还要要承担

其他人都在看:
乌兰察布盟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乌兰察布盟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比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殴打、伤害他人,盗窃、骗取、哄抢公私财物,偷开他人机动车等。对于这些违法行为,除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其行政法律责任,予以警告、罚款乃至行政拘留的处罚外,对造成被侵害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损害的,还应当依照有关民事侵权法律的规定,由责任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至于具体民事责任的范围、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方式等,都需要依照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来确定。

2021-03-22 20:52:52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