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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失公平的协议签了是否有效

刘** 山东-烟台 其他咨询 2021.03.22 09:27:40 324人阅读

显失公平的协议签了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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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失公平的协议属于可撤销的,如果当事人申请撤销的则协议无效,当事人不撤销的则有效。

所谓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民事行为是否显失公平应当以行为成立时的情况作为判断标准。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

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2021-03-22 09:28:40 回复

1、显示公平的协议签了属于可撤销协议,被撤销前是有效的,被撤销后自始无效。法律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显失公平的协议未撤销之前是有效的,显失公平的协议属于可撤销协议,协议撤销后,从始至终不发生法律效力。
2、《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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