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必要记载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章程中必须载明必要记载事项,公司章程必要记载事项欠缺会导致公司无效。法律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由此可见,公司章程非常重要的,必须要严格依法进行制定,载明法律规定的必要事项倘若公司章程缺失必要记载事项的,通常都因违反规定,而导致公司设立无效。
因此,法律规定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是每个公司章程必须记载、不可缺少的法定事项,缺少其中任何一项或任何一项记载不合法,整个章程即归无效。公司章程无效,又必然公司违法而无效。但在实践中,公司章程必要记载事项缺失,一般不会直接认定公司无效的,工商管理部门会限时责令改正,由公司股东重新协商制定公司章程。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必要记载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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