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藏物和隐藏物两者区别在于存在方式的不同:
1、埋藏物是埋藏于他物之中而难以从外部目睹或感知其客观存在的物;
2、而隐藏物是隐匿于他物之中的物。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
1、发现埋藏物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埋藏物,是指埋藏于土地之中且所有人不明的财产。
2、埋藏物具有下列特点:
(1)所有人不明,如果被埋藏的物有明确的所有人,则应为所有人所有的物;如果埋藏者不享有对物的合法所有权,也不能通过埋藏行为而取得对埋藏的物的所有权;如果这些物有所有人;则应返还给所有人,没有所有人则为埋藏物。
(2)埋藏于他物之中,并且不具有显而易见性,否则,就属于遗失物。
(3)埋藏物一般是动产,不动产一般不发生埋藏问题。
1、发现埋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九条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隐藏物】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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