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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当强制措施的怎么撤销或者变更

周** 新疆-伊犁 其他咨询 2021.03.17 22:30:15 331人阅读

有不当强制措施的怎么撤销或者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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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2021-03-17 22:31: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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