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是否知情应当由侦查机关、提出相关证据证明,提出合理怀疑,再由嫌疑人进行解释,如果能提出合理的解释即可。
2)对于是否知情这个问题,实践中也经常遇到,首先要求嫌疑人的口供稳定一致,如果确实不知情应该予以坚持,不能应该进入害怕,就违背客观事实进行承认,签字按手印,一旦做出这个行为,后期就很难改变。
3)如果有客观的证据证明自己不知情,应该及时告知承办人员,以便承办人员了解查询。此前也有碰到,收受的物品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但是嫌疑人本身做的是废品回收生意,按照他们的行情是合理的,所以最后重获自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
第三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总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的;
(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十次以上,或者三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专业解答大家都知道嘛,咱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有这么一条法律,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这个法律说的就是关于掩盖、隐藏犯罪所得和犯罪收益的事情。如果你在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收了别人偷来的东西,也就是说你根本就不清楚这些东西是从哪里来的,那你就不能算是犯了掩盖、隐藏犯罪所得和犯罪收益罪。所以,按照这条法律,法院是不会给你判刑的。
专业解答销赃罪,指的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判断一个人是否犯罪,主要看三点:一是价格,如果价格远低于市场价,可能说明他知道这东西来路不正;二是来源,如果财物来源不正当或很可疑,那他多半也清楚这东西的真实来源;三是交易方式,如果交易过程很隐蔽、不合常理,比如时间、地点不对,那就说明他在这事儿上是知情的。简单来说,只要知道这东西是犯罪所得,还去帮着隐瞒、转移或者修改,那就犯销赃罪了。
专业解答在不明情的前提下销售了赃物是否构成犯罪在涉及到应当认识到是赃物时,即使犯罪嫌疑人声称自己并不知情,也应被认定为协助销赃行为,这种情况下,有可能触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当实施此类犯罪行为时,将面临最高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同时被要求支付罚金;若情节较为恶劣,则可能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需缴纳罚金。
专业解答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到赃物,公安机关到访该如何应对若当事人在完全无知无觉的状况下接纳了他人所非法侵占之赃物,那么他们应当立即选择向警方报告这一情况,并且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展开深入的调查工作。与此同时,我们还应努力追回被窃取的财务或物品。在法治社会中,任何组织或个人如果察觉到存在犯罪行为或是犯罪嫌疑人的踪迹,都拥有传达这份信息给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抑或人民法院的权力以及履行这项职责的义务。
专业解答在完全不知情的状态下删除特定物品并不等同于犯罪行为,因此也不需要面临刑事拘留的惩罚。然而,如果个人故意对涉及犯罪活动所得及收益的犯罪事实进行遮盖、隐藏、收购或代理销售,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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