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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14周岁的人一律免予刑事处罚,为什么这句话不是不

苟** 辽宁-鞍山 其他咨询 2021.03.10 22:38:00 350人阅读

不满14周岁的人一律免予刑事处罚,为什么这句话不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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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此条款以“应当”来限制审判人员,不允许其运用自由裁量权,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必须按照法律明文规定或从轻或减轻处罚,而不能有其他选择。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对于未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2021-03-10 22:3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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