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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案从犯已经认罪,但检察院还是不立案

李** 福建-福州 刑事诉讼咨询 2021.03.06 08:22:48 383人阅读

诈骗案从犯已经认罪,但检察院还是不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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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会比照主犯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021-03-06 08:23: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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