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恩施法律咨询 > 恩施受理范围法律咨询 > 向法院立案交费什么时候开庭

向法院立案交费什么时候开庭

ask****778 湖北-恩施 受理范围咨询 2021.03.03 10:28:44 372人阅读

向法院立案交费什么时候开庭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恩施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恩施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1877492635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52347条

您好!具体的开庭时间法院会通知您的,您如果有什么其他需要帮助的,可以随时找我!

2021-03-03 13:58:28 回复
咨询我
1837250550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北-恩施 咨询解答:1514条

你好!你的什么纠纷?哪里立案的?具体的要看案件和地方!可以电话咨询!

2021-03-03 13:30:12 回复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138388条

问法院

2021-03-03 17:56:12 回复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39210条

您好,要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来定具体的开庭时间的,您可以去询问办案法官。

2021-03-03 12:06:11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果追加第三方被告,且该人无法联系的,不影响对案件的审理审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同时,当事人必须在审理案件前,依法公告送达。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人民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追偿权的诉讼时效
26682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您介绍追偿权的诉讼时效的有关知识,法律中对于追偿权究竟是如何定义的呢,那么担保人追偿权诉讼时效是多久,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是多久呢,交通事故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
23950人阅读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为大家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制度,今天来为大家介绍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知识,那么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是什么,行政法规有哪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多知识快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这些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诉讼费用多少
11065人阅读

有很多纠纷我们都不能私下解决,这时候就需要用诉讼的方法,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诉讼费用相关的知识,律图诉讼费用多少百科栏目,为你介绍诉讼费用多少相关内容,来了解一下吧!

诉讼费用包括
89725人阅读

现在人们发生纠纷,在私下调解无果的情况下,诉讼方式也是一种选择,当然也欢迎大家在律图平台进行律师咨询,律图诉讼费用包括百科栏目,为你介绍诉讼费用相关知识,来了解一下吧!

劳动仲裁的申请书
16784人阅读

生活中有一些纠纷,我们无法进行私下调解,或者私下调解双方不能达成协议,这时候就可以选择仲裁,其中劳动纠纷申请仲裁较为常见,那么劳动仲裁申请书要怎么写呢,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