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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伤残鉴定是不是必须做伤残鉴定?

刘** 江西-九江 医疗事故责任咨询 2021.02.25 13:24:11 441人阅读

医疗事故伤残鉴定是不是必须做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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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你好!为了科学划分医疗事故等级,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争议,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制定本标准。专家鉴定组在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在判定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是否为医疗事故或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时,应当按照本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实际情况具体判定医疗事故的等级。本标准例举的情形是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本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2021-02-25 13:25:11 回复

发生医疗事故想要求赔偿,应做好以下工作:1.先请有关部门做医疗事故鉴定,确定医疗事故等级。2.明确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3.明确医疗过失损害后果与患者身体状况之间的关系。4.明确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生活费、丧葬费等等。5.按医疗事故发生地的政策标准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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