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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黄** 黑龙江-齐齐哈尔 社保纠纷咨询 2021.02.24 19:33:06 492人阅读

山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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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房保障制度的总体框架  住房保障的制度设计应该围绕四个基本问题构建框架:  一是为谁供给即保障对象问题;二是由谁供给即保障责任问题;三是供给什么即保障方式问题;四是供给水平即保障标准问题。  
二、适用范围(第
二、第四十四条)  
1、在区域范围上  适用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  其他镇和工矿区、国有农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参照执行。  
2、在保障提供上  本《办法》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三、基本原则(第三条)  
1、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规模安排和区域布局,应当适应产城一体的城镇化发展需要,与经济发展和公共服务相统筹,与产业功能、城市功能和生态功能相协调。  
2、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政府主导主要体现在法制建设、制度设计、规划编制、标准制订、公共投入、运营监管和政策支持上。创新住房保障供给模式,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形成多元参与、公平竞争的格局,实现供应主体和供应方式多元化,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2021-02-24 19:35:06 回复


一、住房保障制度的总体框架  住房保障的制度设计应该围绕四个基本问题构建框架:  一是为谁供给即保障对象问题;二是由谁供给即保障责任问题;三是供给什么即保障方式问题;四是供给水平即保障标准问题。  
二、适用范围(第
二、第四十四条)  
1、在区域范围上  适用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  其他镇和工矿区、国有农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参照执行。  
2、在保障提供上  本《办法》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三、基本原则(第三条)  
1、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规模安排和区域布局,应当适应产城一体的城镇化发展需要,与经济发展和公共服务相统筹,与产业功能、城市功能和生态功能相协调。  
2、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政府主导主要体现在法制建设、制度设计、规划编制、标准制订、公共投入、运营监管和政策支持上。创新住房保障供给模式,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形成多元参与、公平竞争的格局,实现供应主体和供应方式多元化,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一、住房保障制度的总体框架  住房保障的制度设计应该围绕四个基本问题构建框架:  一是为谁供给即保障对象问题;二是由谁供给即保障责任问题;三是供给什么即保障方式问题;四是供给水平即保障标准问题。  
二、适用范围(第
二、第四十四条)  
1、在区域范围上  适用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  其他镇和工矿区、国有农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参照执行。  
2、在保障提供上  本《办法》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三、基本原则(第三条)  
1、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规模安排和区域布局,应当适应产城一体的城镇化发展需要,与经济发展和公共服务相统筹,与产业功能、城市功能和生态功能相协调。  
2、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政府主导主要体现在法制建设、制度设计、规划编制、标准制订、公共投入、运营监管和政策支持上。创新住房保障供给模式,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形成多元参与、公平竞争的格局,实现供应主体和供应方式多元化,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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