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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辞职后社保可以提取吗

冯** 内蒙古-赤峰 工资福利咨询 2021.02.17 19:34:53 381人阅读

员工辞职社保可以提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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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符合提取条件是可以提取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2021-02-17 19:35:53 回复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决定》、《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失业保险条例》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等一系列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企业不帮员工购买社保,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拒不办理的,劳动者可以以此解除劳动关系,也就是被迫辞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二、不帮员工购买社保,面临要为员工支付全额的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风险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工伤保险对于用人单位的利害关系甚大,《社会保险法》中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停工留薪期待遇、医疗费、住院治疗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我们以往处理过的工伤案件,工伤赔偿的金额还是很巨大的而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甚至只是购买工伤保险,费用并不高,所以我们都强烈建议用人单位尽快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为员工,也为企业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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