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吉林法律咨询 > 延边法律咨询 > 延边经营管理法律咨询 > 公司股东签的股份协议有法律效益吗

公司股东签的股份协议有法律效益吗

胡* 吉林-延边 经营管理咨询 2021.02.10 05:37:47 357人阅读

公司股东签的股份协议有法律效益吗

其他人都在看:
延边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延边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合作协议书》有效,所述情况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
二、根据《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即股东之间可以自由地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也不需要股东会表决通过。虽然,我国法律不禁止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但是,国家有关政策从其它方面又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作出限制:如根据我国的产业政策,像国有股必须控股或相关控股的交通、通信、大中型航运、能源工业、重要原材料、城市公用事业、外经贸等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之间转让出资不能使国有股丧失必须控股或相关控股地位,如果根据公司的情形确需非国有股控股,必须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方可。2、股东向股东以外
第三人转让股权。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对于此规定实践中存在两种理解。一种认为辅龚滇夹鄄蝗殿伟东连,有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如果未达到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时,不同意转让的股东有义务购买此出资,否则视为同意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此理解下该转让必定能够实现,或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或转让给持反对意见的股东。另一种观点认为,有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否则不得转让。照此理解,在达到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前提下,不同意的股东或者购买该出资,或者视为同意转让。若未过半数,则股权对外转让不能,如原股东也不愿购买,则股权转让行不通,而减资程序通常也难以启动,那么此时股东真的步入单行线。这会严重影响股东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公司的发展。所以笔者同意
第一种观点。不过在此观点下仍存在另一个小问题,公司法规定:对外转让须经1/2的股东同意,可是在第一种理解下,通常有两种结果:

1)、出资转让即便不经过1/2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结果为不同意转让的股东购买其股权;

2)、若是通过则可以向股东外的人进行转让,转让时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所以或者是原股东不同意转让而自己购买,或者是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其仍有优先购买权,所以这里对通过表决权股东人数的比例要求,并没有实在的意义也就无存在的价值。所以笔者建议将此条改为,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须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出资,则视为同意转让。

2021-02-10 05:39:47 回复

一、《合作协议书》有效,所述情况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二、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即股东之间可以自由地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也不需要股东会表决通过。虽然,我国法律不禁止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但是,国家有关政策从其它方面又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作出限制:如根据我国的产业政策,像国有股必须控股或相关控股的交通、通信、大中型航运、能源工业、重要原材料、城市公用事业、外经贸等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之间转让出资不能使国有股丧失必须控股或相关控股地位,如果根据公司的情形确需非国有股控股,必须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方可。2、股东向股东以外第三人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对于此规定实践中存在两种理解。一种认为辅龚滇夹鄄蝗殿伟东连,有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如果未达到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时,不同意转让的股东有义务购买此出资,否则视为同意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此理解下该转让必定能够实现,或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或转让给持反对意见的股东。另一种观点认为,有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否则不得转让。照此理解,在达到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前提下,不同意的股东或者购买该出资,或者视为同意转让。若未过半数,则股权对外转让不能,如原股东也不愿购买,则股权转让行不通,而减资程序通常也难以启动,那么此时股东真的步入单行线。这会严重影响股东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公司的发展。所以笔者同意第一种观点。不过在此观点下仍存在另一个小问题,公司法规定:对外转让须经1/2的股东同意,可是在第一种理解下,通常有两种结果:(1)、出资转让即便不经过1/2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结果为不同意转让的股东购买其股权;(2)、若是通过则可以向股东外的人进行转让,转让时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所以或者是原股东不同意转让而自己购买,或者是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其仍有优先购买权,所以这里对通过表决权股东人数的比例要求,并没有实在的意义也就无存在的价值。所以笔者建议将此条改为,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须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出资,则视为同意转让。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民法典中隐形股份协议有效吗,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民法典中隐形股份协议有效吗,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2024.09.13 1674阅读
  • 民法典中隐形股份协议有效吗,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

    专业解答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民法典中隐形股份协议有效吗,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2024.08.15 2151阅读
  • 股东未实缴股份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专业解答股东未实缴股份转让协议书应当写清楚双方当事人基本身份情况以及股权转让的状况。它实际上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股东的股权没有实际起来到位的情况之下,应当是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之内缴纳到位。

    2024.09.21 3726阅读
  • 隐名股东口头协议投资可以确定身份吗?

    专业解答隐名股东口头协议投资是比较难确定股东的身份的,一般情况下隐名股东会和显名股东签订相关的协议才能确定隐名股东的身份,并且公司在银行预留的印鉴需要采用加上隐名股东签名的形式等。

    2024.09.03 2452阅读
  • 隐名股东间的股份代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专业解答一名股东间的股份代持协议无效的情形,比如说一方通过欺诈或者是胁迫的方式,从而订立的合同协议,或者是以合法的形式,但是去掩盖了非法的目的,从而签订了代持协议等,这些情形所签订的协议是属于无效的。

    2024.08.07 2015阅读
  • 股东退股以后股份协议还有效吗

    2025.02.03 802阅读
  • 有投资协议是否能认定为股东权益

    律师解析 有投资协议不一定能认定为股东权益。如果只是签了入股协议,但是没有办理工商变更,也没有缴付出资款,那么不能认定为具有股东权益。如果出资款已经缴付,已经签了入股协议,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只是没有办理工商登记,实质上就已经取得了股东的权利及义务。

    2024.09.05 1388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