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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规定的合同撤销和解除的主要区别有三:
(1)合同效力不同。可撤销的合同具有效力瑕疵,而解除合同无须效力瑕疵;
(2)形式方式不同。大多数撤销权以起诉或仲裁的方式实施,而解除合同仅需发通知即可;
(3)法律效果不同。撤销后的合同自始无效,撤销均具有溯及力;解除后权利义务终止(注意:不是无效),解除是否具有溯及力应视合同性质决定。再说点自己的理解:
1、撤销是因为意思表示的不真实或不自由导致的,比如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解除是基于法定或约定出现了解除事由,合同一方或双方享有解除权(合同不会自动解除,自动解除的是付失效条件的合同)。
2、发生时间不同。可撤销的合同事由发生在合同订立时,解除合同的是有发生在合同订立后。
2021-02-08 21:00:2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