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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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遗产房的重建和拆迁补偿的分配:
1,已经继承完成的遗产,当事人应按各自的份额进行分割;
2,继承人太多,不能分割的,可以协商处理,受让产权的一方,折价补偿其他未受让方;
3,继承人各方放弃产权的,可以出售后,按继承份额分配该款项;
4,拆迁补偿分配参照上述重建房处理;
5,拆迁补偿可当然也可以直接选择货币补偿;
6,如果对分配份额有异议的,可以请第三人调解,或者。
二,房屋遗产继承公证:
1,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2、登记过户,需提供的材料:
(1)继承人身份复印件;
(2)房地产证;
(3)继承权公证书;
(4)地税局的减免税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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