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一.因为民间借贷案件要想得到法院的支持,应具备两个条件:
一个是双方借款的合意,另一个是钱款实际交付的证据。银行转账凭证只能证明钱款交付,不能证明借贷关系。
二、参考依据。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
第七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划款凭证提起诉讼,被告否认双方存在民间借贷关系的,原告应当就双方存在借贷关系承担证明责任。
公司催要货款的,能够直接申请法院向另一方发出支付令,令另一方还钱。 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流程,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价证券债务,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该明确,债权人有比较充足的证据,如有借条、借券等。并且,一方是单纯地享有权利,另一方是单纯地负有义务,两方不是互相有债权债务。此外,欠债人应在国内寓居,住所明确,以便支付令能够直接送达。符合这些要求,债权人就能够写出申请书,附上证据,向法院请求发出支付令,不需诉讼。 支付令发出以后,另一方如在15日内无提议异议,债权人就能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另一方如在15日内提议异议,支付令即自动失效。债权人此时只能诉讼,通过打官司来索债。
债权人“上门讨债”是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的一种合法民事法律行为,是债权人行使其正当民事权利的一种。但债权人上门追讨债务,应注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触及《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违法行为,首先满足行为人“强行进入他人住宅或经要求退出仍强拒不退”的,满足此条件,一般还要具备如下一个或几个特征: 1、进入住宅后,对居住人实施人身打击,造成一定伤害的; 2、毁坏住宅财物,毁坏情况较严重,或者经济损失较大的; 3、非法胁迫居住人或者非法限制居住人人身自由的; 4、因非法侵入造成居住人精神失常等较严重后果的 综上,债权人上门要债是可以的,但是一定要利用合法的手段,不能够因为要在殴打他人,对他人的财产进行破坏,这样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并且不但不能够要回债务还会受到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 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残忍表演的; (二)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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