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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二房东产生租房纠纷,二房东不退押金,

ask****115 江苏-苏州 行政诉讼咨询 2020.12.27 23:31:54 332人阅读

您好,我和二房东产生租房纠纷,二房东不退押金,协商不成,因此进行诉讼,但是诉讼状态一直是补,前段时间法院打电话让送证据到法院,想问下这个送证据有时间期限吗?送证据需要注意什么吗?需要哪些材料?我这个属于立案成功吗?因为一直没有进行到交诉讼费的状态?谢谢律师,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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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4226条

当然有期限,没交诉讼费就案子没立成,可以委托律师起诉。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或微信联系我。

2020-12-28 08:50: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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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常州 咨询解答:135410条

详询立案庭。

2021-01-02 19:50: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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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106165条

你好,你是什么时候去法院起诉的?

2020-12-28 09:17:04 回复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25770条

最晚开庭前,送复印件即可,哪些材料得看你具体情况,目前是成功的,看你证据提交了。

2020-12-28 10:36:30 回复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493条

请问有租房合同吗?

2020-12-28 10:24:20 回复

是否有效要分情况来看。二房东和原业主之间签署的合同条款中约定可以转租,跟租客签署的合同即是有效。二房东和原业主之间签署的合同条款约定不可转租,再跟租客签署的合同即是无效。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看二房东有没有转租的权利,如果经过大房东授权有权利转租,那么他不可以赶你出去。要是他没有权利转租即非法转租,是可以要求你搬走的。保留好租房合同,努力找到二房东,如果二房东拒绝承担责任,走法律途径。简单来说就是大房东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如果你租房的时候没有大房东的签字或声明,则大房东有权要求你搬出去。但是如果大房东在二房东把房屋出租给你们的六个月之内没有提出异议的话,你有权不搬出去,法律依据如下:《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十六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不予支持。第十七条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扩展资料: 租房时辨别真假房东有哪些方法:
1.打电话确认,可以这样问,请问您是不是有房出租啊(不要说明具置),如果对方自己都不知道是哪套房子,可能就可以鉴定是中介,一定小心。
2.确认房东的身份证件和户口本,因为现在不少骗子都使用假身份证行骗,为了防止伪造,要尽量争取看到原件。同时,证件越多也越有助于帮助自己进行辨认房东真假。
3.要求房东出示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原件。如果房东出示了产权证,不妨记下产权证号等细节,然后去房地局进行查询。如果对方表示刚刚买房尚未获得产权证,那么可以要求看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此时,建议租房者要求留存房东提供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复印件,这样有助于出现纠纷时提交证据。
4.通过与房东多接触交谈,侧面观察一下房东对房屋的情况和周边的情况是否了解来确认房东真假。
5.离开后,不妨再返回房屋所在地,到房管所、居委会、物业公司,还有向邻居侧面打听房屋及房主状况,以辨别真假房东。最后,如果是首次租房,并且对房东等情况不太确定,不妨一开始采用月付或者最长季付的租金缴纳方式,等到双方加深了了解后再采取半年付或者年付的方式。另外,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租赁房屋要进行法定登记,这对租房者来说是使自己权利得到保护的一种有效方式。而部分租房者却可能出于帮助房东逃避税负等原因,在与房东签订合同后,有对租金价格等进行修改(一般是降低租金),再签署一份备用合同。对于租房者来说这样做的结果很可能是非常不利的。比如与房东就租金返还等发生纠纷时,很可能在房屋价格上出现不必要的争议。所以不建议租房者为图眼前方便或出于想与房东保持良好关系等原因,而接受房东的这种做法。参考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最高人民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房屋的承租人转租房屋的,需要经出租人的同意,所以二房东取得出租人同意后,可能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可以参与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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