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试制药酒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摩托车,小汽车,电池,涂料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2020-12-26 10:23:21 回复律师解析 消费税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 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 从消费税的征收目的出发,目前应税消费品被定为14类货物,即消费税有14个税目。 (1)烟。 (2)酒及酒精。 (3)化妆品。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5)鞭炮、焰火等等。
律师解析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了五种类型的产品: 第一类: 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 第二类: 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三类: 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等。 第四类: 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五类: 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律师解析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是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委托加工的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律师解析 根据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我们可以将其简单地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生产环节; (2)委托加工环节; 以及(3)进口环节所涉及到的应税消费品。 为了满足税收的需求,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了应税消费品的种类,总共分为14大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消费税的14个税目。 具体包括: (1)烟草制品; (2)酒类及其酒精饮料; (3)化妆品;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5)鞭炮、焰火等烟花爆竹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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