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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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形成的是拟制血亲关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于该子女形成事实上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抚养费;夫或妻一方收养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也就是说,一旦收养关系成立,养父母就有抚养教育养子女的义务,不得虐待、遗弃养子女。养父母有权也有义务管脚和保护未成年养子女,是未成年养子女的监护人。因此,一旦养父母利益,就如同亲生父母离异一样,并不会导致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离婚后,杨父母仍然有义务对养子女进行抚养和教育。
2020-12-10 08:37:25 回复专业解答继子关系一般不会轻易改变,因为它是基于配偶和孩子之间的关系建立的。所以,离婚了也不一定会让继子关系消失,除非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解除这种关系。
专业解答父母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直接监护人因为得了严重的病、有残疾而无法履行抚养责任,或者没有尽到抚养义务、虐待子女,那么另一方就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另外,如果子女已经满了八周岁,那么他自己的意愿在抚养权变更中也会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专业解答不需要。只有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才适用于亲生子女之间的赡养义务。成年子女对有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专业解答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权利义务应依法参考亲生子女关系法。监护人有义务抚养被抚养人,未履行者需支付照顾费用;同样,成年子女对年迈、残疾或经济困难的父母负有赡养义务,不尽责者可能面临法律追责。双方权利义务的履行保障了家庭的和谐与社会公正。
专业解答可以。但是是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后,如果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未成年继子女的,继父母子女的关系解除,子女由其生父母抚养。或者是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的生母或生父死亡或离婚后。生父母中的另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领回的,该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的关系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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