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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证据保全? 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

李** 安徽-宿州 债务债权咨询 2020.12.08 23:06:11 6424人阅读

什么是证据保全? 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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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证据保全是指人民在证据可能毁损、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根据诉讼参加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主动采取措施预先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以保存证据的证明力的一种制度。证据保全包括诉讼外的证据保全和诉讼中的证据保全。在诉讼过程中,诉讼参与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申请证据保全,人民也可以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既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申请,也可以在之前申请,如果在诉讼过程中申请的,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应当向人民提交申请书,写明申请理由、需要保全的证据名称、内容、所在之处以及证据同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等内容。当事人申请保全证据的,人民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

2020-12-08 23:07:11 回复

您好,关于诉前证据保全当事人需要缴纳费用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诉前证据保全当事人需要交纳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第
(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向申请证据保全的,应当交纳申请费,并由申请人预交。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认可。由人民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3条规定,当事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4条的规定向人民申请保全证据的,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当事人申请保全证据的,人民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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